觀焦點:撫養費給500元嫌多?官方“計算器”拿好了!︱生活有說“法”·帶娃“法”則③
昨兒刷到個離譜案例:夫妻倆離婚后,爹地每月掏500塊撫養費,還喊冤說“這錢夠花了”!
咱就是說,現在奶粉一罐300起步,興趣班一節200打底,校門口烤腸都從2元竄到5元了,拿30年前的老黃歷養2026年的娃,你咋不穿越回古代帶娃呢?
湖南新邵有位媽媽,離婚時揣著30多萬元補償款,因為娃在沿海大城市生活,法院依法判她每月付2000元撫養費。幾個月前,這位女士找新邵縣人民法院哭訴“經濟壓力大”,想把撫養費砍到800元。
(資料圖片)
真相一查,直接打臉:這位媽媽離婚后火速貸款買車買房,小日子過得風生水起。法院駁回訴求,想拿房貸車貸賬單,對抗養娃的法定賬單?用自己的消費自由,換孩子的成長自由?沒門!
撫養費到底咋算?官方“計算器”拿好了:月總收入的20%-30%是標配,多娃家庭比例還可視情上調,但一般不超50%;收入拉胯的可酌情降,但底線是當地最低標準!要是娃的開銷漲了、撫養方收入跌了,撫養費還能依法上調。拒不支付的,直接上“硬菜”!強制執行、征信拉黑、高消費限制,讓你出門寸步難行,面子里子全丟光!
金燕之談:撫養費不是“分手尾款”,是孩子成長的“保底基金”;不是給前任的人情債,是為人父母的法定責。你省的每一筆撫養費,都是孩子錯過的課外書、興趣班,是童年里填不滿的落差;你推的每一份責,都是孩子心底抹不去的疤。父母的責任不是菜市場砍價,而是刻在法律里的硬規矩,沒得商量!
下期預告:孩子跟誰姓誰說了算?“冠姓權”之爭,法院教你別瞎吵!
文案/拍攝/剪輯 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何金燕
湖南日報社政法工作室
省委政法委宣教處
湘潭大學社會權益法律救助中心
聯合出品
往期回顧:
離婚互撕干架別拉孩子“站隊”!法院:你的情緒別坑娃!︱生活有說“法”·帶娃“法”則①
十年不看娃?探望權是“必答題”不是“選擇題”!︱生活有說“法”·帶娃“法”則②
作者:何金燕
責編:何金燕
一審:何金燕
二審:王為薇
三審:劉文韜
來源:湖南日報·新湖南客戶端
關鍵詞: 快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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